本报讯(记者 项颖 通讯员 徐象富)日前,市民徐小姐在虹桥路某店铺看中了一款冬帽,价格是358元。店家说,这是最低价,不能再便宜。徐小姐就掏钱买下了帽子。
回家后,徐小姐越看越喜欢,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突然,她发现帽子里面贴了一张价格标签,仔细一看,标签上标注着价格147元。
“我当时询问店家是否可以便宜时,店家一口咬定‘不能’,没想到帽子上的标价是147元,这摆明了坑人。”隔日,徐小姐拿着帽子上门讨说法。
店家解释说,147元是帽子的进价,因营业员太过粗心,没有将新帽子的标价拆除。“我买帽子付了358元,但标价只有147元,感觉心理不平衡。”徐小姐要求店家退差额或退货,店家不愿意。
徐小姐向工商12315投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店主,既然店员粗心在先,未将进价标签拿下,就应按进价147元将帽子卖给徐小姐。店主思量后,最终退还211元给徐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