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新车船税具体征收税额现已确定。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乘用车,税额比现行税额有较大提高。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薛伟良表示,近九成车主不会增税,需增税的均为大排量车,新政体现了引导汽车消费和推进节能的政策导向。
据悉,我市新车船税中乘用车的具体征收税额为,1.0升(含)以下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3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66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3000元;4.0升以上征收税额为每年每辆4500元。
薛伟良介绍,该新政对于多数车主影响不大。在调整税负结构方面,新《车船税法》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即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的税额,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一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二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车,税额适当调高;三是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排量车,税额有较大提高。“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按排量征收的征税结构更加细化,征税范围也更加广泛。”
通过对比发现,乘用车中降幅较大的是排量为1.0升(含)以下的,从原来的240元下调为180元;增收幅度最大的则是4.0升以上的大排量车,从原来的360元上调到4500元。
业内人士表示,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最低档的180元与最高档的4500元相比,差距达到25倍,但在实际情况来看,区别没有那么明显。1.0L以下车型基本在几万元,而4.0L以上车型基本为进口车型,售价基本在50万元以上,车船税不到车价的1%,不会对购买行为产生很大影响。
据了解,该条例还扩大了征税范围,将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征收范围;挂车由原条例的与货车适用相同税额改为按照货车税额的50%征收;商用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货车、摩托车的税额均不变;将船舶中的游艇单列出来,按长度征税,并将税额幅度确认为每米600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