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京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京都置业公司)原股东朱林敏先生,已于2003年10月1日和10月9日分别将其持有的京都置业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了股东陈天庸先生,双方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于朱林敏先生没有参与京都置业公司的实际运作,陈天庸先生承诺,在朱林敏先生股权转让前后,京都置业公司的债权债务均与朱林敏先生无关,由陈天庸先生负责了结处理。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股权已经于2003年10月15日前交割完毕。
特此声明
上海京都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天庸)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