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路经柏树巷里老人之家的门口时,总要把视线在门檐上停留几秒——找一找那明媚在晨光里的不知名的黄灿灿的小花。
冬日里再次走进柏树巷,眼前的景象衰败得让我感到以前的一切都破碎为虚像。
我发现了它,在去年的春日里。那在阳光下发出耀眼光芒的颜色,就在我偶然扫过的一霎那,让我的目光再也挪移不开。
如浸泡在彩墨颜料里,吸收了所有色素一样浓郁的色彩,又如被大水笔刷遍后一样通透的色彩。阳光盛产的果实在蕊间跳动不息,叶间的朝气忽的蓬勃起来,向上,再向上,与光影默契地相拥,在光影里自在地明媚着。
可眼前哪里还有满檐的明媚?昔日光景不知何时被冲洗得惨白无力。只剩下一檐枯枝,一檐败叶在寒风中瑟瑟发颤。灰白的墙上一道道开裂的皱纹在此时看来尤为突兀。过几日再经行,竟连交乱的枯枝都不在了,细细寻觅,只有墙里几支虚弱的细茎还在咬牙硬挺。小小的东西,你是否要埋怨那调皮的鸟儿,把你从母亲身边偷出来然后将你抛在这儿任你自生自灭?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我黯然,你是否也要像那繁华的帝都最终泯灭在废墟尘埃里,做了那狂风的俘虏,从此一蹶不振?
再去时已经是几日后,本不忍再去看那惨淡的光景,却又因感应一般地一瞟:一支嫩叶包裹的花苞孤自傲立在风中!不对,它不是一支!檐角上还有一小串嫩叶在匍匐前进,自始至终它都挺直了腰杆,不为自然力的咆哮而蜷缩起身子。这是何等的顽强!这小生命啊,它的价值从来不是为了别人的注目,即使它生长在偏僻的死角,它也不会抛弃自己,它的价值永远是为了那明媚在阳光里的色彩的追寻!
他从小就是个优秀的孩子,但生活总爱与人开玩笑,10岁那年他不幸因触电意外而失去了双臂。19岁时的他放弃了高考,开始选择钢琴。“我从来没有把我当什么特殊群体,就是你们用手做东西,我用脚做,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没有不一样。”但这一条不同寻常的路上注定会遇上异于常人的坎坷。在此期间,他受到过音乐学院校长的歧视,这表明了他必须孤军奋战,但他的字典里没有放弃。于是,在他付出无数艰辛之后,生活动容了——他拿到了全国第一的成绩——他用双脚演奏出了神话!他,是刘伟。一个感动了万千世人的大男孩。
他们曾经充满希望,曾经被命运唾弃,但终于他们都以自己惊人的生命力打破了浑噩的黑暗,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芽苞惺忪了眼睛,昔日的明媚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