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第6版刊登的《 超市购物,你讲“礼”了吗?》一文,曝光了一些市民在超市购物时种种不文明行为,引起不少读者和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表示,不文明购物现象折射出一些消费者缺乏公德意识;有网友建议,发起文明购物倡议,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明购物意识。
网友“秋天的童话”:说到底,不文明的购物现象折射出一些人缺乏公德意识。顾客是上帝,超市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文明经商,但顾客在购物时也该讲文明,做一个文明的消费者。
网友“凄迷小猪”:前几天去超市,一个中年妇女带着孩子,孩子看着货架上的零食,直接拿来撕开包装袋来吃,吃了一点后扔在一边。原本我以为那名妇女会带着撕开的包装袋去结账,没想到她拿起包装袋,直接往货架里面塞,正好被导购员看见,上前制止。那妇女居然理直气壮地说:“孩子要撕开,我有什么办法,这东西我又不要吃!”。
网友“留怀小调”:不文明购物行为何止是报道中提到的这几项呢?限塑令后,很多市民购物时候扯零卖物品区的手撕塑料袋当购物袋,有时候撕多了,就随便扔在地上。一些超市员工明明看见了却不制止。既然没人管,一些人就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网友“枫林里的菜刀”:顾客在超市里购物,如果合法权益受侵害,可以找消保委。超市碰到顾客的不文明行为,该到哪里讨说法呢?
网友“别样规则”:别把超市说得很“弱势”,他们有时候做得也不够“地道”。比如我市有家超市常做大型的打折广告,我曾经问过导购员,他很直接地跟我说,打折的商品很多时候是提价再打折,看着实惠,实则跟原价相差不大。对此,超市方是否也能做到文明、诚信经营呢?
网友“逆风者”:大家去超市买东西,有看收银小票的习惯吗?我就遭遇过标价与结算价相差甚大的事情。说实话,“买的不如卖的精”,比如生产日期最新的商品都“藏”在货架的最里面,促销招牌很显眼,可仔细一看外包装,再过几天就到保质期了,如果买回家没及时吃,等你想吃的时候很可能就是过期产品了。我觉得,超市方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向消费者提醒。
网友“风靡柳”:看来,消费者和超市是在“斗智斗勇”啊。建议相关部门发起文明倡议,市民养成良好的购物消费习惯,商家诚信经营,一起来自觉杜绝不文明的行为。(项颖 杨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