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据悉,个人卡采用全省统一的卡面和标识,卡面带有“银联”、“浙江省公务卡”等标识,按“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办理,实行实名制,个人卡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与发卡行根据个人日常公务支出量设定,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个人卡的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提现行为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已有27家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其中已办理个人卡344张。据相关人士介绍,全面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并受到公务支出环境(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等)、银行服务网点等因素的限制,它有一个逐步推进、健全完善的过程。
我市自2009年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弥补了会计集中核算的不足,极大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但在日常公务消费中还大量使用现金,有碍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公务卡作为财政资金安全的一道厚实安全墙,可大大减少现金支出量,有效遏制公款消费中虚开发票、虚报费用等问题,让公务支出更加透明、阳光。
市财政局国库科一负责人表示,公务卡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特点,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推进公务消费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让每笔钱都花在“阳光下”,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