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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个开心年之“防火篇” 烟花爆竹、用电不当、燃气泄漏、烟头乱扔……
过年红火,莫忘防火
■记者 陈绵绵 通讯员 李钰 刘伟峰
  李雅/制图

    春节临近,随着人流、物流增多,用火、用电增大,诸多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过年消防安全,成为不容忽视的话题。

  昨日,记者从市消防部门了解到,兔年春节期间,我市日均有效火灾报警量是平常的1.75倍,仅春节的火灾有效报警量便占全年总报警量的9.18%。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蒂烟头、超负荷用电、燃气泄漏……这些都是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兔年春节,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有15起,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6起,小孩玩火引发火灾3起,乱扔烟蒂引发火灾2起,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市民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消防安全,平平安安过大年呢?我们就从发生在身边的几起火灾案例中汲取教训,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吧。

  

    小孩玩火玩出火灾

  案例回放

  去年2月21日上午,温州市区某住宅小区的一名6岁小孩在家长出去买菜时,独自在家玩打火机燃烧纸张,结果引燃周边可燃物而发生火灾。经过消防队员半个多小时的努力,大火才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1月12日中午,南滨街道外甲一租赁房,因孩子自行玩火导致碰电失火,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现场扑救,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提醒

  一些小孩子喜欢玩火,玩耍中不小心将周边物体点燃后,大多跑开不管,极易造成更大的损失。家长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还应把打火机、火柴等放置在孩子不易拿到的地方,藏好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同时,家长切莫放松对孩子的监管,尽量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如果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另外,教会孩子基本的消防常识,让他们熟记火警电话119。

  

    燃放鞭炮易引火灾

  案例回放

  2009年新春伊始,莘塍东街某居民楼一楼店面开业燃放烟花,飞起的烟花窜入6楼住户,引发火灾,蔓延的火势封锁了逃生通道,导致楼上7人被困。后经消防部门1个多小时的紧急营救,被困人员被全部解救。

  消防提醒

  春节期间市民应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油库)和人员密集场所(商场、酒吧、电影院)及林区周边燃放烟花。小孩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燃放鞭炮时,最好将鞭炮悬挂在室外固定物体或竹竿上,不要手持鞭炮燃放,点燃引线后要快速离开。如果燃放过程中鞭炮声突然中断,要稍等片刻再去重新燃放,防止突然爆炸伤人。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二次点燃,不要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

  家居用电,引发火灾

  案例回放

  2008年1月14日凌晨1时25分,莘塍四坦村东二路3间简易房发生火灾,大火于2时被扑灭,火灾造成5人死亡。

  2010年5月7日,莘塍董六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虽然烧毁面积只有20余平方米,但造成2人死亡。起火的出租房高度仅5米,楼上窗户用铁栅栏封堵,失火后火势顺着木质楼梯蔓延,导致被困人员无法逃生。

  消防提醒

  市民用电应避免电路负荷过大,切勿将过多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的电器插在同一电源插座上;不可乱接、乱拉电线,应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不违规安装和使用家用电器;用电取暖时,要防止接触各类可燃物(取暖器与物品安全距离应保持在50厘米以上),用完后切记断开电源。如果长时间外出,一定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最好向物业、社区或亲属留钥匙,以便家中有难需要帮助时,消防官兵能够迅速进入,实施有效救援。

  燃气泄漏,酿成大祸

  案例回放

  今年1月9日、10日两天,温州市区接连发生两起爆炸,都跟燃气有关。9日中午,温州市区金山谷公寓发生爆炸,男主人夏先生说,爆炸前,家里一直有液化气味。

  1月10日上午8时10分左右,温州市区江滨西路十八家支路路口正鱼鱼丸繁华分店液化气罐爆炸。店内员工说,煮面师傅说液化气没了,需要更换一罐,于是他到厨房后面关闭用过的空瓶阀门并卸下,这时突然听见液化气“扑哧扑哧”的泄漏声,声音很响。发觉苗头不对,他和煮面师傅、收银员、两名顾客撤出了店面。一名晚班伙计想进入厨房一探究竟,一走进厨房门口,就听见“砰”的一声,换下来的液化气罐发生爆炸,他大叫一声跑出来。他的头发被火烧得卷起,脸部、脖子被轻微灼伤。

  消防提醒

  如果燃气使用不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还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春节期间,出门探亲、访友、旅游时,要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闻到家中有轻微的燃气异味时,要仔细辨别和排除。如果确定是自己家中有燃气轻微泄漏的话,要立即开窗开门,形成通风对流,降低泄漏出的燃气浓度,并关闭阀门。在开窗通风的同时,不要开关电器,比如开灯(不论是拉线式还是按钮式)、开排气扇、开抽油烟机和打电话(不论是座机还是手机)等,以免产生电火花和电弧,引燃可燃气体。

  

    乱扔烟头,容易酿祸

  案例回放

  2008年12月3日凌晨1时30分,温州市矮凳桥路31号宽心老人公寓燃起熊熊大火。7名老人不幸遇难,火灾烧毁建筑面积88平方米。

  经过公安部消防局火调专家的勘查,起火部位位于老人公寓205房间内东北侧,由南往北数第4张床铺床头。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老人施某在床上使用打火机不当,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消防提醒

  当你饮酒过量时,切莫吸烟,以免不小心引发火灾。吸烟时注意不能坐在或是躺在床上,烟抽完后不要随便乱丢烟头,更不可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堆上,一定要放在烟灰缸中,并确保烟头熄灭。春节期间在走亲访友的时候,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切勿随手乱丢烟蒂,特别是向存放柴草垛的区域丢烟蒂。丢弃烟蒂前,一定要将烟蒂完全熄灭或将烟蒂丢至空旷区域,谨防“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发生。

  焚香点烛,警惕火患

  案例回放

  2008年12月5日凌晨4时50分,飞云学前路16号民房燃起大火,火灾烧毁建筑面积26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8日,重伤的一名儿童因医治无效死亡。

  经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是,该居民楼一楼南半间西北角木制方桌(灵台)上蜡烛燃尽后,剩余的火苗引燃了下方可燃物,致使火势进一步扩大。

  消防提醒

  春节前后,祭祖和祈平安活动比较多,许多人会焚香点烛。市民不要在家中烧香祭神、焚烧迷信物品;不得将香烛置于塑料烛台内,要与可燃物保持距离;离家或睡觉前应将香烛熄灭,防止其复燃;节日期间应关好门窗并清扫屋顶阳台上的可燃杂物,避免被飞进来的烟火引燃;不得用明火在床下或沙发底下查找物品。在祭祖时,应使用固定、阻燃的香炉及烛台,或用低压灯泡代替,香、烛、灯严禁靠近可燃物。在焚香祭祖后,一定要细致检查香烛的燃烧情况,以防因此引发事故。

  

    公共场所学会逃生

  案例回放:

  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中心人民路的温富大厦发生大火,楼内有数百人被围困。火灾起火点位于温富大厦一楼朵朵鲜花店,起火后,随即蔓延到二楼新艺苑舞厅。事发后,温州消防支队迅速调集10个中队、35辆消防车、270余人紧急救援,共有113人从温富大厦主楼中被救出,98人被转移。但火灾仍造成21人死亡,2人重伤。

  消防提醒

  市民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娱乐场所时,要事先熟悉这些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以防不测。如果在高层建筑火灾中被困,千万不要乘坐电梯,也切不可跳楼,可拨打119电话报警,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和火情,等待救援。逃生自救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同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低身弯腰,向着火点相反方向撤到安全地区。如果大火已把出口封死,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结绳自救法逃生。若没有自救条件,要迅速用水浸湿床单、毛巾等,堵塞房门的空隙,躲避到较安全的地方等待消防官兵的救援。

  记者手记

  多一份防范

  多一份祥和

  一场大火酿造一场悲剧,我们要从惨痛的悲剧中汲取经验教训。一个细微的动作,一个有意识的习惯,都能让我们更加警惕,更加防范,多一分防范也就多了一分安全。

  春节象征着团圆,千万不能让火灾扰乱了我们欢欢喜喜过大年的兴致。请大家牢记防火常识,加强火灾预防,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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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关注 04 过年红火,莫忘防火 ■记者 陈绵绵 通讯员 李钰 刘伟峰 2012-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