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金行哲 通讯员 余晓锋)前日下午,56省道塔石岭隧道内发生5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幸无人员伤亡。事发后,5车司机均下车理论,各自指责是他人违法交通法规而引发事故。结果,交警勘测现场后得出的责任认定,让众人傻了眼:5辆车中除1辆车无责外,其它4辆均要负全责。
1月16日下午14时15分许,正值雨天路滑,而塔石岭隧道视线也不佳,过往车辆都按秩序排队前进。突然,一辆本田轿车越过中心单实线(黄线)超车,在遇前方交会车后,还见缝插针,强行变道,并在避免追尾前车而急刹车。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现代轿车避让不及,追尾撞上了这辆本田轿车。
因事发突然,在两车发生追尾事件后,一辆跟随车尾的凯越轿车又撞上现代轿车。随后,后方的一辆奔腾轿车和一辆长城轿车又因刹车不及,相继追尾碰撞前车。所幸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
事发后,5辆车的司机便下车理论。有的认为现代轿车是这起连环撞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全责,有的则认为是前方车辆急刹车,才引发一系列追尾,应负责任。众人各有各的说法和理由,相互指责,最后报了警。
交警现场调查后,将此次的连环撞分解成4起交通事故。第一起,本田轿车在隧道内违法超车,引发与现代轿车的追尾交通事故,需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余3起事故,都是因后方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而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致使车辆追尾前车,应承担本车与前车追尾碰撞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除现代轿车不需负任何事故责任外,其它4辆车都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