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2年1月19日受理了瑞安市交通局提交的瑞安至龙泉公路瑞安飞云至阁巷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瑞安至龙泉公路瑞安飞云至阁巷段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温州瑞安市,起点位于56省道瑞安段起点与104国道交叉,终点位于阁巷一期滩涂围垦区规划路网主干线与规划孙鳌公路交叉节点处。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登录www.zjepb.gov.cn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0571-28869159
传 真:0571-28869121
电子邮箱:jsc@zjepb.gov.cn
联 系 人:杨文敏、张维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