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成成 通讯员 黄瑞林)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市为登记在册的2万多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460多万元,并于1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据悉,此次发放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元旦春节生活补贴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我市现有城乡困难群众(除低保边缘户外)20110人,其中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5709人,城镇低保、三无对象1714人,重点优抚对象1930人,农村“三老”对象(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757人。为了让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近日给全市城乡困难群众(除低保边缘户外)发放元旦春节生活补贴4623320元,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补贴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补贴200元,重点优抚对象和“三老”对象每人补贴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