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女士咨询:我到某化妆品店购买化妆品,由于从来没有到这家店买过东西,所以怀疑化妆品的真伪。当时营业员承诺卖的都是真货,并且商店墙上醒目位置也悬挂了“假一赔十”的牌子。于是我花了近千元买了一套化妆品,回家使用后才发现,和自己以前用的不一样。到有关部门检验,我买到假货了。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商店10倍赔偿?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张存明律师解答:方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如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存在商业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但是方女士与商店之间同时也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商店为了显示自己的信誉,在商店明显位置悬挂“假一赔十”的牌子,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实则是一种在自己违约时,对自己违约责任的允诺。买方方女士正是基于这样的信赖,与商店成立了合同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卖方一旦因此种事实违约,作为买方的方女士当然有权要求商店以商品价值的10倍承担违约责任。(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