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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无落实 企业遭损失

  2012年1月22日夜间,位于莘塍董五村康乐路5号的瑞安市东旭汽车零部件厂被嫌疑人入侵,盗走车间内铜件500公斤,价值约7万元 。接警后,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

  案发后,公安民警对该厂进行倒查,发现该厂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大门无上锁,无监控设施,存在人防、物防、技防漏洞,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对此,公安机关对该厂发放治安防范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综治办、公安机关已经向东旭汽车零部件厂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为有效遏制侵财类案件的发生,为确保单位内部财物安全,公安机关提醒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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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专版 11 防范无落实 企业遭损失 2012-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