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大会发言人李肇星的邀请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治体制改革
到了攻坚阶段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最近几年您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引起了很大的关注。请问您多次反复提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在哪里?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又在什么地方?
温家宝:如果问我为什么关注这件事情,我是出于责任感。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作出了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错误的遗毒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随着经济的发展,又产生了分配不公、诚信缺失、贪污腐败等问题。我深知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每个有责任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有紧迫感。
当然,我深知改革的难度,主要是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的大国,又必须从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
我知道,人们不仅看我说什么、我的理想和信念,更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我可以对大家讲,为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奋斗一天。
房价还远没回到
合理价位
《人民日报》记者:最近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家都非常关注,中央的决心很大,力度也很大,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开始回落。请问总理,住房价格回落到什么程度才算是达到了调控目标?另外,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地方财政压力,楼市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
温家宝:出于一种责任感,我最近把从2003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认真地回顾了一下。其实我们在2003年已经提出了6条调控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但是,为什么调控不见成效?群众也在责怪我们,说房价越调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我听了感到十分痛心。我觉得房地产市场关系到财政、金融、土地等各项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涉及到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调控的阻力相当之大。
为什么这两年房地产调控在艰难中看到一点曙光,有所进展,首先是我们调控的决心坚定而不动摇;其次,我们抓住了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这个要害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对于房地产市场,我有个基本看法,那就是:中国有13亿人口,又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对住房的需求是刚性的,而且将会是持续的。当然,我们说住有其居,并不意味着住者有其屋。从方向上看,应该鼓励更多的人租房。
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我有几个观点:第一,要保持房地产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如果盲目发展,出现泡沫,一旦破灭,不仅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第二,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第三,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毫无疑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手。但是政府这只手也不可缺少,因为它能保证稳定和促进公平。
今年要做
几件困难事情
中央电视台记者:近年来您有很多次提起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现在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仍然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请问您在任期之内还会做哪些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温家宝: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事求是地讲,9年来,我们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工作。首先,在法律上,我们通过修改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我们制定了物权法,使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保护。我们修改了选举法,使城乡选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我们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使农民能自由进城务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城市化率超过50%。其次,在农村,我们坚决地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第三,在教育上,我们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的孩子上职业学校实行免费,同时对大学和农村高中阶段的教育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给予补贴。第四,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经覆盖13亿人口。这些都是我们朝着公平正义迈出的具有制度性的步伐。当然,我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引起群众的不满。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第三件事情,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第四件事情,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第五件事情,我们已经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
温州将试点
民间金融综合改革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最近,社会上非常关注一个案件,就是浙江吴英案,您个人觉得吴英到底该不该被判死刑?同时,您怎么看当前民间资本投融资难的问题?
温家宝:我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十分关注吴英案。我想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已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第三,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有不少的资金。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作为民间金融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从四方面缓解
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们知道,中国经济多年来强劲增长,但贫富差距问题也日益突出。您在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努力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请问中国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温家宝:关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我想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使城乡居民的收入能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第二,调节收入分配。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收入,要增加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四,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我以为在收入分配中,特别应该把握好三点:首先,就是要为所有的人创造一个学习、就业和创业的均等机会和条件,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其次,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一个国家如果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得以改善,那么整个国家群众生活的状况也就得以改善。第三,要重视财政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
历时3个小时的记者见面会,温家宝还就其他国内外大事作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