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余良 记者 金汝)日前,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浙江滨海橡胶有限公司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达成了3项工资集体协商共识: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至1800元,计件定额标准在去年基础上同比增长13%;实行企业职工工龄工资制度;建立企业一线职工专项奖金及福利制度。
近年来,我市在积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上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在规模民营企业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共决制度,大量中小民营企业还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书面协议。
据悉,浙江滨海橡胶有限公司已经第二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该公司工会主席虞少彬说,企业于201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年多来,实现企业效益、职工工资双增长,职工流动率由原来的31%下降至现在的2%以下。去年,员工提出53条合理化建议,其中被采纳的11条重大建议,为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效益200多万元。
“通过平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有了真正的薪资话语权,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大大增强了。”南滨街道总工会主席郭玉娥认为,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区域内许多企业实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双赢。
据了解,目前全市1600多家企业参加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2200多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有不少企业在健全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健全协商要约制度、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规范工资协议审查程序以及健全履约监督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出现了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形成了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建立以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民主共决机制,促进了企业依法规范工资分配行为,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对企业民主管理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