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圆的体形,黄白色的肚腹,美丽的斑纹,鲜黄的鱼鳍……箩筐里一条条外观漂亮的鱼儿吸引不少人的眼球。“这不是河豚鱼嘛,有毒的!”人群里突然冒出声音。
“不错,这就是河豚鱼,处理不当会产生剧毒。”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主任邱华胜说,近日平阳县就有一家四口因吃河豚鱼而全部中毒,其中一人情况危急。
前晚20时许,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东山渔港码头和东山水产市场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没收正在售卖的河豚鱼。
“晚上20时许是交易频繁时期,倘若渔民有捕捞到河豚鱼,也是在这个时候售卖,过了这个时间就难以开展检查了。”执法人员说。
由于当时市场里人流多,嘈杂声不断,检查人员在码头附近的水产市场绕了好几圈,并检查了返航船只,只找到20来条河豚鱼,立即予以没收,并警告销售者以后不得售卖。
“河豚鱼平时不多见,得碰运气,有些渔船一网能拖到两三箱,有时候一个航次都不见一条。”东山水产市场负责人说,过去,规格在0.5公斤以上的河豚鱼售价每公斤高达150元,但近两年买的人少了,同规格的河豚鱼价格降至每公斤二三十元。“尽管河豚鱼有毒,但鱼肉鲜美,还是有人抵不住诱惑,冒中毒之险品尝美味,而且一般是家庭自行处理,很危险。”
“接下来我们还将不断开展河豚鱼执法检查。”邱华胜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捕到河豚鱼,应妥善处理,不得自行食用和随意丢弃,也不得转送他人或者让其流入市场,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违法加工经营有毒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要依据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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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学名河鲀,俗称气鼓鱼、气泡鱼、吹肚鱼等,是一种海洋鱼类,在我国各大海区都可捕获,其味道鲜美,与鲥鱼、刀鱼并称为“长江三鲜”。
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有毒素,常引起人中毒的主要有星点东方豚、豹纹东方豚等。河豚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化学名叫氨基全氢间二氮杂煮,为剧毒物质,盐腌、日晒亦均不能破坏,耐热性高,120℃高温下1小时才能破坏。
中毒症状表现为:初期面部潮红,头痛,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然后出现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运动艰难,身体摇摆,舌头麻木,语言不清,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会心动过缓、呼吸困难,以至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基于河豚鱼的剧毒性,国家规定禁止出售或食用河豚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