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交警塘下中队接到市人民法院公函,称一名被法院判处拘役的四川籍危险驾驶罪犯罗某拒绝到案服刑,需经办单位协助抓捕。
据了解,2011年9月8日,四川籍驾驶员罗某因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塘下中队民警查获,9月9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4日被监视居住,12月21日法院判决罗某拘役两个月。但现已过去将近3个月,罗某仍拒绝到案服刑。
交警塘下中队接到公函后,立即着手查找罗某信息。经查,罗某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塘下中队经办民警通过侦查得知,罗某已于今年年初更换了原工作单位,现在有可能在新华某公司打工,但拨通该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说并没有罗某这个人。后经民警信息比对发现,罗某曾使用过“罗某某”的名字,很有可能现在使用“罗某某”的名字在该公司打工。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该公司查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到达公司后,终于在一车间角落内找到罗某本人。经询问,罗某承认了去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当晚,罗某被送至市看守所执行拘役。(陈瑞建 李建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