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瑞安市人民法院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聘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派遣到瑞安市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瑞安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4月5日。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12年4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在2012年4月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的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详见瑞安法院网)。
二、报名时间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从瑞安法院网下载)。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星期五)至6日(星期六),上午 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瑞安市人民法院一楼传达室,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政法大院。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法院网(http://www.rafy.com)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速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速录
笔试后,根据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速录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速录对象。
速录的测试科目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操作》,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速录成绩占3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体检
速录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5〕58号)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瑞安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65813708 65813717 65813793
瑞安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