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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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至4月10日
全市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本报讯(记者 陈思思)3月27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祭祖扫墓时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日前,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近来,随着气温升高,火险等级上升,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扫墓、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全市已进入春季森林消防最紧要时期。

  据悉,清明期间,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火灾肇事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据统计,去年10月1日至今,全市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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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综合 02 全市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2012-3-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