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报警,不去抢救伤者,却跟交警玩起“躲猫猫”,最终还是迫于压力,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前晚,陈某驾驶一辆轿车,从塘下驶往鲍田方向,23时45分许,经过塘下中心路与塘下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右方道路来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陈某弃车逃逸。
民警联系上陈某,劝其赶快投案,陈某声称马上来事故现场,但是民警勘查事故后,仍不见其踪影。民警再次联系陈某,陈某的手机已经关机。
昨日上午,民警终于联系上陈某,通知其来中队接受调查。陈某承认自己在事故发生前喝了酒,因担心酒驾被交警查到,所以才逃逸。
不少司机心存侥幸,认为逃逸比醉酒的处罚轻,待醒了酒再到交警部门投案。民警说,其实肇事逃逸的代价要比酒驾大得多。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肇事逃逸需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经调查认定属酒后驾车的,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除了吊销驾照外,还将被终身禁驾,也就是说一辈子都不能开车了。
据悉,陈某现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3800元,并处行政拘留8天。
(通讯员 张式新 记者 孙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