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温州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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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发展服务业“35条”
■鼓励投资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债权、商标专用权等投资服务业企业
  ■组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金进入,集中支持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平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6月14日上午,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开门见山给出“35条意见”,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税费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加强统筹协调等五方面的政策支持,切实加快推进温州市服务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期末服务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50%的目标。

  意见提出,县(市)属服务业企业冠“温州市”名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50万元。鼓励投资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债权、商标专用权等投资服务业企业,非货币出资最高占比注册资本的70%。组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吸引更多民间资金投入投资基金,集中支持温州市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平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设立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引导专项资金,今年安排2000万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据悉,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推进服务业发展的1+X系列政策文件,并将在接下来召开的温州市服务业暨旅游业发展推进大会上正式出台。(据《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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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温州垟 08 温州市出台发展服务业“35条” 2012-6-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