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uanlong:@瑞安日报-报料王 小妹妹啊,你这是交通劝导呢还是躲猫猫啊。
记者核实
本报6月7日第5版曾刊登《拿驾照 先上路当交通劝导员》一文。据了解,从6月1日起,参加驾考的学员在科目二(场内桩考)合格后报考科目三(实际道路)前,需在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参与一次不少于3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
从6月6日起,我市第一批交通劝导员上路“执勤”至今已有10多天,这些交通劝导员到底称不称职?
近日,记者联系了@tuhuanlong。她称前几天早高峰路过拱瑞山路与隆山东路交叉路口时,见到了4位身穿反光背心的交通劝导员。
“一位20岁出头的姑娘,大阴天双手交叉站在树下乘凉,再回头看看那边一位男士拿着手机玩得不亦乐乎。”@tuhuanlong说:“要不是反光背心上写着硕大的交通劝导员,我还以为他们是在路边等车呢。”
跟帖的不少网友也表示,近日在路上见到的交通劝导员基本都是站在路口自顾自玩着,不是发呆就是找人聊天,还有干脆拿出手机盯着不放,真正上前劝导的并不多。
有多年驾龄的网友表示,新规定增加学员上路进行交通劝导是好事,把课堂搬到马路上进行角色替换,不仅能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还能减少交警执勤压力。
一些正要准备报考驾校的网友为此有些担心:“这样的规定肯定是为学员好,但有时候我们上班族没这么多可支配的时间,学车时间都要硬挤,现在增加了这项新规定,又要花更多时间了。”
但有更多网友质疑,新规定初衷是好的,但并不一定能起到良好作用。像网友在街上所见,交通劝导员人是到位了,但心根本不在,希望今后别让交通劝导变成一个形式。
(记者 孙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