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自7月1日起,塘下镇将实施新的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从每吨3元下调至2.6元(含污水处理费),并实施新的“国家饮用水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凤山水务有限公司获悉的。
据悉,该公司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供水人口约30万。根据该公司成本监测结果,2010年单位成本价为每吨2.3209元。经过综合考虑用水量年均增速、企业合理利润和法定税金等因素,塘下镇的供水结构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等4个类型。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等用水,水价为每吨2.1元,加上污水处理费每吨0.5元,两项合计每吨2.6元;而经营性水价和特种水价则适度上调。
该公司经理胡肖云表示,目前,塘下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吨3元,实施新的水价标准后,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按10吨计算,每月可少支出4元。为保障低收入家庭正常生活,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五保户、特困户和低保等对象,将按照规定政策给予照顾,减轻其经济负担。
胡肖云说,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他们将加强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检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