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公安局禁毒、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毒驾”整治行动。
吸毒“新手”蔡某开车上路,不料竟撞到了警方的“枪口”上,成了温州“毒驾”第一人。念其初犯,蔡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天及罚款200元。
6月20日21时许,蔡某驾驶的轿车路经龙港镇人民路天上人间会所,被民警拦下,先进行酒驾测试后,首次例行“毒驾”临检。民警从他嘴中取出唾液放入测试液中,大约过了3至4分钟,检测结果呈阳性。
对此,蔡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曾经吸食过冰毒。于是蔡某被带至龙港分局进行毒品尿液检测,结果仍呈阳性,这证明蔡某的行为属“毒驾”。
“以前从来没有吸食过毒品,这是我第一次吸毒,没想到被列为毒驾。”蔡某,苍南龙港人。据交代,6月18日,他首次吸食毒品,是朋友“阿中”免费提供的冰毒。18日晚上22时许,蔡某去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某迪厅里玩乐,刚好在迪厅里碰到以前认识的一位朋友“阿中”。“阿中”神神秘秘地告诉他说,自己身上有冰毒,并且说吸食冰毒之后人会感觉特别舒服。禁不住对冰毒的好奇,蔡某随即决定跟随“阿中”到该迪厅的卫生间里尝试一下。正所谓,“好奇害死猫”,蔡某不曾想这么一次吸毒的经历,短短两天后就“东窗事发”了。
所幸的是,蔡某的这次“毒驾”行为被民警及时发现,并没有酿成大祸。6月21日,因念其初犯,警方处以蔡某行政拘留12天及罚款200元。
针对“毒驾”行为,禁毒民警介绍说,“毒驾”和“酒驾”一样,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吸毒人员在吸食毒品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员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其危险性远比酒后驾车可怕得多。
(据苍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