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今日塘下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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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拿猎枪当枪
男子私藏猎枪触犯法律

  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邵坊超)别不拿猎枪当枪支,它同样具有杀伤力。日前,男子林某因私藏猎枪,被鲍田派出所传唤,目前正在取保候审中。

  6月12日,鲍田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得知林某私藏打猎用的火药枪。民警随即依法到林某家搜查,并传唤他到所里接受询问。 

  林某看到民警后一直心存侥幸,始终不承认自己私藏枪支。“我那枪支因为岁月长久早已腐烂不堪,早被我分解得只剩下枪管了。”经民警耐心教育,林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私藏枪支的事实,并将藏在马屿镇一偏远房子里的火药枪主动上缴。

  据了解,48岁的林某是高楼镇人(现居住塘下镇)。1996年,他到马屿一家企业打零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附近有位老人会做火药枪,而自己暂住的地方后山上有好多野兔,便琢磨着利用休息时间用火药枪打野兔。于是,他找该老人做了一支火药枪。

  在之后的6年时间里,林某一有闲暇时间就带上火药枪去后山打野兔,打完猎后就把枪藏匿在山上的一座土房里。2002年的一天,木质的枪把腐烂脱离了枪管,扳机也掉了,林某并没有及时处理这把火药枪,而是将零碎的部件藏在土房里。经鉴定,这支火药枪具有杀伤力,属于《枪支管理法》中所规定的禁用枪支。

  另据民警介绍,之前给林某做火药枪的老人已去世,若其尚在世,他将因非法制造枪支罪受到刑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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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藏猎枪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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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今日塘下民情 08 男子私藏猎枪触犯法律 2012-6-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