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阮吟捷)日前,记者从市国资办获悉,我市建立了国资监管企业委托项目中介机构库(简称中介机构库),已将22家符合条件的中介纳入该机构库。这意味着国资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戴上“紧箍”,必须到指定范围选取。
市国资办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共有70多家国有企业,涵盖商贸、公共事业、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以往,国资监管企业在聘用中介机构时,没有统一标准,自行聘用,随意性较强,存在个别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于是,我市日前出台《国资监管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作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建立中介机构库,规范国资监管企业委托中介机构的行为,推动中介机构成为“阳光中介”。
据悉,目前,已有22家符合条件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入选该机构库。以后,在选聘中介时,国资监管企业将采取场内选定和特别指定等2种方式,在该机构库中选聘。
“场内选定是指企业要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在市国资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中选聘。”该负责人说,目前,国资监管企业改制项目、资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产权转让项目以及单项服务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项目等委托项目,需要采取场内选定方式。
据悉,我市还将对入库中介机构进行年度检查与工作质量综合评价,适时调整入库单位。同时,我市加大对入选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追责。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工作过失、提供虚假报告、将受托业务转包给其他中介机构等行为,将取消中介机构的入库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