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话费误充给了陌生人,第二天出人意料地回充了;一顶头盔被人顺手牵羊了,却给小偷写“感谢信”……看了本报11月24日5版的两则“微播报”,是两件不怎么起眼的小事,但它刻画出市井百态,折射出人性奇异多样,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先说后者——东西被偷了,却给小偷写“感谢信”,而且写得嬉笑怒骂。谁没有被偷过东西的经历?被偷后,肯定是心生恨意需要发泄。比如包被偷了,钱可能不多,但包里面的重要证件、信用卡等,要去补办就非常麻烦与误事。这位摩托车主,头盔是必需的,停在单位被偷,当然恼火,他在公司的宣传栏上贴出一纸“感谢信”,以一种不常见的“和平”方式来发泄情绪,不禁让人开了一次眼界。当然,被偷者不可能真的去感谢小偷。在这个特定情况下,咒几下是凡人正常的心理反应,况且没用以暴制暴等非法手段。或许这样的发泄,多少能震慑一下小偷,让小偷良心受到谴责。恐怕,这也是被窃者张贴“感谢信”的初衷吧。
回过头来说“@考拉不是我”充话费的事——她给老爸充话费时,误充到了陌生人的手机上,“打电话去解释被当成骗子”。这时的她不免心生怨气:他怎么不承认,给手机充值有短信提示的,明摆着想占便宜?可是无辜的他因为还没看到短信,无端接到什么话费不话费的陌生电话,首先敏感地以为是骗子电话,因为利用电话诈骗的事发生太多,以至由此产生的恐惧影响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沟通与信任。以至于,已经“自认吃亏”的她第二天得到他如数回充的话费还“大感意外”,想不到骂自己骗子的人原来是个好人。
相比头盔被人顺手牵羊者,误充话费的“@考拉不是我”是幸运的。退一步说,如果前者一直把头盔占为有,那是偷;如果后者不回充话费,至多也只是不当得利,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从中也可见,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总是把一些人和事朝“坏”想,尤其表现在网络上,一边倒吐槽的从众心理与日俱增,以至于一些好人好事也被无情淹没在汹涌的口水中。固然,人性有丑陋的一面,但如果善与信的缺失,德与法的缺位,必然引发人性的变异与畸形,这比较可怕。
不过,我们不妨从看“感谢信”后的“瞬间凌乱”中回过神来,试想那“借”去头盔不还的人,有朝一日把头盔“完璧归赵”了,那是不是一种“迟到勇气”和善心的回归?而从误充话费到话费回充的生活小事中,我们更乐见这种善与善的对接。尽管“@考拉不是我”抱着“有去无回”的想法,但是她想要回不慎误充的话费,其行为仍然是不失善意的,也是本能和权利使然,只是她没想到会遇到一个更善意的。人与人就是在善与善的对接中,消解误会,温暖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