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群众来信来电互动
来信地址:瑞安市罗阳大道596号
公积金中心瑞安分中心综合科收
电话:967366、65856171、65856162
电子信箱:razfgjj@126.com
父母买房
子女帮忙
幸亏有孩子的
公积金帮忙
某报友咨询:老爸买房,可否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父亲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提取您父亲公积金账户余额未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则您可以申请提取。
实例:几年前老房子(爸爸名下的房子)被拆迁,年底要回购安置房,需再交二十来万元,其儿子张某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情况:经查,其父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完其父亲的住房账户余额后,未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可申请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政策解读: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温公积金〔2010〕109号)第五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提取时间:在购房后的六个月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是在一年以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本人和父亲的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
3、父亲提取住房公积金回执单;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联卡;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款收据或发票。(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证、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或发票)
温馨提示:实例中是选父亲房屋拆迁安置的个例进行说明的,政策解读里规定的其他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者本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讯员 陈瑶 记者 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