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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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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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买房

  子女帮忙

  幸亏有孩子的

  公积金帮忙

  某报友咨询:老爸买房,可否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父亲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提取您父亲公积金账户余额未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则您可以申请提取。

  实例:几年前老房子(爸爸名下的房子)被拆迁,年底要回购安置房,需再交二十来万元,其儿子张某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情况:经查,其父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完其父亲的住房账户余额后,未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可申请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政策解读: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温公积金〔2010〕109号)第五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提取时间:在购房后的六个月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是在一年以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本人和父亲的身份证、父子关系证明;

  3、父亲提取住房公积金回执单;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联卡;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款收据或发票。(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证、房产证;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或发票)

  

  温馨提示:实例中是选父亲房屋拆迁安置的个例进行说明的,政策解读里规定的其他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者本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讯员 陈瑶 记者 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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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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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6 父母买房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012-1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