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钱枫枫)12月3日,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站长吕贞锡来到飞云周村村的市增粮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确定将于12月上旬将1.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款拨付于该合作社。
11月28日,市农林局局长张金林接听局长在线,市增粮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吴洪宣咨询,其合作社于10月19日购置了一台联合收割机,想知道农机购置补贴款1.9万元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手。
据悉,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需要提供购机指标书、购机发票、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牌照、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和复印件等文件。经调查,该合作社于10月19日购机后,在申请办理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时发现单位代码过期,无法及时上牌发证。
吴洪宣说,“贷款买的农机,花了88000元,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发放农机购置补贴。”
目前,该合作社已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了代码证相关手续,市农机监理站已为其办理收割机登记手续并上牌发证,市农机补贴办理中心已受理其提交的相关结算申请材料,并列入第七批结算对象,预计在12月上旬拨付其农机购置补贴款1.9万元。
“我市严格执行省农业厅、财政厅文件规定,自4月份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实行每月一次汇总上报结算拨付制度。”吕贞锡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向农民发放第六批农机购置中央补贴资金305.34万元,第七批农机购置中央补贴资金164.94万元将于12月份上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