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鳌滩促淤试验工程
拟用海人
县滩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拟用海位置
平阳宋埠围垦区与瑞安阁巷围垦区隔堤东端向海一侧延伸约1500米,位于平阳行政区域内
用海类型
其他用海
用海方式
透水性构筑物
拟用海面积
11.6016公顷
拟用海期限
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若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地址:平阳大厦1502,联系人:庄庆东,手 机:13506776362)
特此公示
用海申请公示
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