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
我市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来,我市纠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专项治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得到新发展。
一、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切实规范权力透明运行。
1、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工作。
今年我市招生改革得以顺利有序地进行,所有公办学校取消了与入学挂钩的任何收费行为,真正实现“零择校”。市教育部门及早谋划2013年招生政策,在瑞安教育网向全社会公布《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将优质学校空余学额择校生,控制在施教区学额8%以内的基数。
2、大力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立健全多方监管机制。
我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医疗单位均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广泛宣传“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工作。建立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用药量超常医生廉政约谈制度。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服务器管理。
3、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切实做好农民负担源头监管工作。
6月份,我市成立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确定东山、仙降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媒介,深入宣传阳光行动。 今年我市设立了10个农民负担监测点,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4、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确保保障房分配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我市制订出台《瑞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实施细则》、《瑞祥新区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方案》等文本,同时在各大媒体公开,使申购政策深入社区、居民。
我市瑞祥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实行“三审三公示”的方式,审定过程阳光透明。今年,两次在瑞安电视台演播大厅对购房对象和收回房源进行现场电脑摇号直播。
二、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1、深化公路“三乱”治理,规范治超点建设。
将原分散于各路政中队的处罚权全部收归市路政大队,所有处罚案件一律交由市路政大队法制管理部门统一审核,集中处理。
加强执法监督,以暗访抽查方式检查在执法中使用全省统一的超限运输管理法律文书、票据和称量仪器情况、超限卸载制度“以罚代管”情况等,确保不乱设卡。同时,加快56省道固定治超站建设进度,力争年底正式投入使用。
2、深入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农产品来源追溯机制,实行分类索证索票,健全进货台账登记制度,规范台账登记方式。完善快速定性检测机制,扩大市场检测点,加强食品检测的后续管理。
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并举,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工商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市场举办单位和经营户,对市场经营户实行信用考评,对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实行“一票通”制度。规范市场内部管理,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
3、认真开展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治理。
10月份,我市中介治理办联合各主管部门对全市监证类的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在“阳光中介网”信息网站予以公布。通过评价,促进中介机构服务全面提效、提速、提质。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部门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1、积极开展31个市级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工作围绕领导重视程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采取测评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市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定点联系市级政风行风评议参评单位制度。
2、扩大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面。参评单位增加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质监等基层单位,进一步扩大基层站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面。测评工作增加各主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对参评站所的测评。
3、深入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4月,我市成立活动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辖内20家银行相继召开部署动员会,建立相应工作机构。5月,市行风评议办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我市银行系统积极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等专项活动,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经济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闯关脱困,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孙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