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
5镇10街道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通讯员 金高周 阮海英 记者 陈丹丹 陈希林
自2010年开始,我市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经过3年努力,全市5镇10街道已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11月27日至28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小组先后检查了安阳街道和塘下镇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情况,现场抽查了该两个镇(街道)辖区内的社区过期药品回收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走访了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惠仁医药有限公司、市益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多家市级涉药单位,并展开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通过查现场、看台账、听汇报,对我市2012年药品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市民构筑药品安全保障网。
健全监管机制 严把药品质量关
近年来,市药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为行动指南,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严格药械全程监管,切实加大抽验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两网一规范”工作,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降低市场风险,至今未发生药械安全事故。
在生产环节,该局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和系统检查,从源头保证药械质量;在流通环节,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的特殊药品、温湿度在线监控等管理情况;在使用环节,对辖区内所有72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此外,该局落实专人负责药械抽验工作,认真完成年度抽验工作任务。同时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药械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健全药品监督网络及药品供应网络,不断提高药品规范化建设水平,净化市场秩序。
创新工作举措 当好安全守护神
自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以来,该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创新工作举措,使得创建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从2011年开始全面开展药品在线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全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装电子在线监管软件,信息化监管覆盖面达100%。依托平台,开展涉药单位药品购存销动态检查、在线远程QQ视频巡查、假劣药品信息数据比对等工作,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实时监管。
加快推进涉药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出台《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实现全市涉药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建立企业监管和诚信档案,连续多年开展“示范药房”、“示范药店”、“医疗器械诚信经营企业”等评选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不断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2008年成立了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市共设置了50个监测点,落实专人负责。为有效防止药物滥用,扎实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全市28家镇街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处方评估制度,并按月进行抽查评估。
努力提升药品应急能力。2007年制定出台了《瑞安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成立市、镇(街道)两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调查组、处置组等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开展演练,逐步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响应、处置及保障体系内容,提高指挥、协调、快速处置能力。
不断深化社会药学服务。从2002年开始,每年均对1500人次以上的涉药单位从药人员和药师队伍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药师队伍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今年实施了“千名药师素质提升工程”,并将其列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十大互学互比”项目之一。同时,引导涉药单位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药学服务活动,发挥药师专业特长,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合理用药的专业指导。
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从2008年开始,建立常态化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和平台。今年进一步完善网点布局,深入开展回收点进社区活动,在一些社区、居民住宅小区门口设置回收箱,方便群众就近送药。回收点从2008年的45个增加到现在的125个。今年回收过期药品3000多盒(瓶),货值3万余元。
加强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为营造“全民关心药品安全,全面参与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该局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不断加大对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
今年以来,共发放知识读本、示范创建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围裙、宣传袋等8万余份(个),群众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5%。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开展药品法律法规、药物预警和合理用药宣传,尤其是借助市政协“榕树下”栏目,专题探讨家庭过期药品的危害与回收管理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
同时,该局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厂”等五进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在基层取得实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安全用药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期,开展广场大型宣传活动。今年共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药物预警和合理用药宣传咨询活动1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