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五次
常委会议决定
市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
于2013年
1月8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 实习生 谢力)昨日下午,市政协十二届五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等。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8日举行,会期3天半。会议由市政协主席白一帆主持,市政协副主席王翠珠、赵志雄、黄长安、方小梅、陈良明、苏德贤、陈迪海参加会议。市长李无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瑞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瑞安市2012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瑞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正副秘书长名单、报告人名单、提案截止日期、委员小组召集人名单、选举办法(草案)、补选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等。
李无文在听取委员们对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后表示,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在政府工作报告修改过程中进行吸纳,并在今后的政府工作中加以落实,更好地推进政府工作。同时,他还就委员们关心的如经济转型、城镇化、教育、投资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