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镇(街道)
高楼镇
湖岭镇
马屿镇
南滨街道
汀田街道
仙降街道
东山街道
玉海街道
陶山镇
锦湖街道
上望街道
飞云街道
安阳街道
莘塍街道
塘下镇
飞云江农场
合 计
2013年参合数
62323
79308
104764
26000
41683
33100
21000
13900
87603
28100
36601
39000
19592
47981
99375
1450
741780
2013任务完成率
108.39%
107.17%
106.90%
104.00%
101.67%
100.30%
97.67%
95.86%
92.21%
86.73%
85.12%
83.87%
79.97%
79.31%
75.28%
90.63%
92.72%
我市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原称“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开始了!为了让您更好了解政府推出的这项惠民政策,使您不错失参保时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户籍在瑞安的城乡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医医保外)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有本市居住证且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医医保)。
二、筹资标准:每人600元,个人出资180元,财政补助42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160元;在本市就读、就托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儿童参保个人出资180元,其他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参保,其参保费由个人全额缴纳。
三、免费参保对象:城乡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三老”人员,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的配偶、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和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珊溪水库移民人员。
四、缴费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25日。
五、缴费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政府赋予群众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希望广大市民踊跃参加。咨询电话:65811820 65812820 65068709。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
构建温馨和谐社会
截至时间:2012年12月24日16:00 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