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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地块名称

    瑞祥新区F-5、F-6地块

    地块编号

    2012XG011号

    地块位置

    瑞祥新区民公路北侧,罗阳大道东侧

    用地面积

    18703㎡

    出让面积

    16602㎡(其中F-5地块12734㎡,F-6地块3868㎡)

    用地功能

    商务金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容积率

    F-5地块≤3.8(且>1.5)

    建筑密度

    F-5地块≤40%

    绿地率

    F-5地块≥25%,F-6地块按游憩集会广场要求进行设计

    建筑高度

    ≤100m

    建筑面积

    F-5地块≤48389㎡

    地块号        出让面积(平方米)       起始(起叫)地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12XG011号              16602                            26131                         523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挂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规设字第(2012)005号(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

    二、出让年限:商务金融用地肆拾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伍拾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需凭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竞买资格初审意见报名。

    五、企业登记注册及要求: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和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半年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由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全额出资的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竞得人需携带全额出资新公司的工商证明到我局,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出让起始(起叫)地价、竞买保证金:

    九、地价款缴纳及要求:瑞祥新区F-5、F-6地块(2012XG0011号):竞得人分两期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须于2013年2月25日前缴纳该地块出让地价款总额的50%,第二期须于2013年4月25日前缴清该地块其余50%地价款(包括保证金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转为定金)。

    竞得人不能按时缴清全部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须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违约金数额大于定金数额的,定金数额折抵等额违约金),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合同解除后,出让方有权对本宗地重新组织出让,如重新出让成交价款低于本合同出让价款的,差额作为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赔偿。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属于惩罚性违约金,受让人因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不影响出让人再向受让人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地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规划建设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由竞得人向地税部门交纳。

    十、交付土地: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和有关违约金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在办理交付土地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

    现场踏勘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 13506573857。

    十一、竞买申请:申请人应于2013年1月23 日16:00时前凭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取得的资格审查证明,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时应携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十二、挂牌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5日16:00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十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13年1 月23日 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

    账号:192451010400102831030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网址:www.raztb.com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26日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交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七、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瑞祥新区F-5、F-6地块(2012XG011号), 须在2014年6月1日前开工,2017年6月1日前竣工。

    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实际进场施工为准,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不得分期建设。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应向出让人书面申报,对不执行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和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出让人并有权限制其参加瑞安市土地招拍挂活动。

    非因受让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提前30日主动向出让人提出延期开工或竣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开工、竣工及有关经济指标的履约方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八、产权登记及要求:瑞祥新区F-5、F-6地块(2012XG011号),竞得人需同步规划建设F-6地块游憩广场用地3868㎡,建成后游憩广场无偿移交给政府所有,作为公共空间向社会开放使用,地下室作为F-5地块配套由竞得人使用,设计方案须由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竞得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出让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并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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