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规设字第(2012)238号。
二、出让年限:科教用地(幼儿园)伍拾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月16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若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取得竞买资格者,以拍卖方式出让;若一宗地少于两个取得竞买资格者,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五、竞得人登记注册要求: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经相关部门批准获得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幼儿园办学资质、机构注册登记后(如联合竞买的,新机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竞买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竞得人可携带全额出资的机构相应证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出让起始(起叫)地价、竞买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