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电子警察的公告
因交通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规定:自2013年1月13日0时开始,决定启用东新公路与大典下校前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现予以公告。
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