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纪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6件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千万元
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去年市纪委强化了案件查处,1至12月份,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6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18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去年10月,干部邵某在主动退赃62.6万元后,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这起案件,市纪委是由一封实名举报信中发现线索的,有市民反映某路灯安装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经层层剥丝抽茧,最后破获这一大案。邵某趁退休前机会,利用担任职务之便,在2年时间内,伙同他人收受监管对象财物达90余万元。据了解,市纪委查处类似大案十余起。
据悉,去年市纪委强化了案件查处,1至12月份,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00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66件,其中自办案件4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查处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广电系统案件,教育系统案件,上望街道雅儒村、九二村、高楼镇外洋湾村干部腐败案等。
去年,市纪委还加大整治“庸懒散慢”行为和“小鬼难缠”力度,出台了《进一步整治庸懒散慢行为的实施办法》、《整治机关“小鬼难缠”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组织全市性的明查暗访活动7次,1至12月份共受理投诉273件,共有45人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免职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