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菜篮子案审结
涉案3.7亿元 16名高管落马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发布的消息,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涉案总金额高达3.7亿余元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应国权等11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5月22日作出的判决,核准被告人应国权死缓。
而早前,与此案相关的政府官员,如温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冯鸣、市府办督查处原处长汤颐和也已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刑。
温州“菜篮子”腐败案从爆发到审结历时一年多,算是告一段落。
但这起浙江近年最大腐败案中所暴露的罕见、隐蔽的犯罪手段,却仍值得反思。
曾经的温州名企业家,并获得过政府颁发的“功勋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应国权,和其他15位国企高管的同时落马,更需要我们警醒。
一次联合审计发现腐败
应国权,在温州可算是知名人士。
1954年2月出生的他,虽只有初中文化,却曾是温州“菜篮子”的大佬。
1998年,当时还是温州蔬菜公司董事长的应国权,联合了温州市食品公司和温州市肉联厂,组建了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应国权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近12年,并曾获得“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等众多荣誉。
他的儿子应飞杭,也随之成为温州响当当的名字。应飞杭从2006年起开始负责公司下属外贸部,以每年上缴固定承包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等方式承包。
但从2005年开始,网络上就开始爆出举报他的帖子。坊间流传,商界巨鳄的他大钱要赚,小钱也捞,他还利用职权,帮人在农贸市场安排好摊位等。
据透露,虽然这些网帖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但是因为不是通过正式途径的举报,真实性的查证一直存在难度。
直到审计部门对菜篮子集团公司和菜篮子发展公司进行联合审计时,发现了菜篮子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收入向菜篮子发展公司的不正常转移,这才掌握了确实证据,从而正式展开调查。
经审计发现,到2007年12月,菜篮子集团公司虚列在岗职工及临时工计4222人次,虚列工资数额达11577万余元;2006年3月至2010年11月,分别侵吞集团公司各种业务收入或利润783.33万元、401.18万元、893.26万元和7975.64万元。
2011年4月,应国权落马的消息终于得到确认:温州市纪委将应国权案件的材料和线索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16名国企高管同时落马
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温州菜篮子腐败案,在温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耗时4天共计约43个小时,一直到圣诞节前夜的凌晨1时左右才结束。
发展公司成立初期,应国权等人筹措让发展公司在远郊县份开展其并不熟悉的参茸市场经营业务,但他们并不是想让参茸市场发展壮大,而是在参茸市场的创建和经营上设置重重困难,故意散布虚假亏损消息,造成在菜篮子发展公司中入股将血本无归的假象,骗取、迫使普通职工退出在菜篮子发展公司中的股份。
这使得公司的股份逐渐集中在少数主要的集团公司高管手中,应国权本人最终以其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发展公司中拥有了28%的股份,超过了集团公司在发展公司中20%的股份占比,成为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
于是这些掌握着发展公司主要股份的高管们,就开始为了自己的利益,陆续将集团公司的业务和利润转入发展公司。
同时落马的16名高管里,13人犯的主要都是这种类型的贪污罪。
而应国权的儿子与其他高管不同,犯的是挪用公款罪。
正是应了儿子应飞杭的要求,应国权指使助理、财务处处长王璋,挪用集团公司资金共计3389万元,为儿子承包的外贸部垫付出口退税、质押担保获准银行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等经营活动。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