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经调查核实,瑞安市安阳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瑞安至八十亩道路客运班线,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瑞安市安阳运输有限公司未报告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视为自动终止经营,注销其瑞安至八十亩道路客运班线。
特此公告
瑞安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