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
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市民李先生:办理房屋买卖,但是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请问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解答:《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不动产是否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此例中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但是物权不发生转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房屋的原所有人。 (李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