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发布2013年1号消费警示
购买年货悠着点
本报讯 (记者 项颖 通讯员 张林)随着春节的临近,家家户户开始忙着置办年货,商场超市也迎来了消费高峰,但是以次充好等消费欺诈行为也多起来。
市民林女士在市区某市场购买了十多公斤的桂圆干和荔枝干,准备过年期间送给亲朋好友拜年。买回家后没几天,她发现荔枝干和桂圆干内有不少蛀虫。
“这些干货肯定是前几年的,重新包装拿出来欺瞒消费者。”林女士气愤地拿着荔枝干和桂圆干上门讨说法,但店家不承认林女士来店铺买过荔枝干和桂圆干。因为林女士没有保留任何购物凭证,只好不了了之。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春节购物须多长个心眼,应警惕各种各样的消费陷阱。购买年货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控制数量。消费者在购置年货时要调整好购物的心态,根据节日消费的实际需要确定购买的数量,宁可少买一些,不够再买,也不要受商家促销的影响,贪便宜购买过量,造成浪费。
注意不要选择色彩过于艳丽的散装和裸装食品。海产品、炒货、干果、蜜饯等散装和裸装食品是许多人喜欢的节日食品,但这些食品易滋生微生物,对储存和销售条件要求较高。因此有个别生产厂家会通过添加二氧化硫等防腐剂来保持食品的色泽、形态,延长保质期,以新鲜亮丽的外观吸引消费者。如果消费者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散装食品时,要做到一看、二摸、三尝。一看外观,新鲜质好的食品色泽自然、体形完整、大小均匀、无霉点、生虫等情况;二摸表面,观察是否有掉色现象;三尝口感,好的干果口感松脆。
在选购滋补品、保健食品和绿色食品等应注意质量,谨防商家忽悠。一是要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查看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及保健食品注册文号,并认清产品的主要成分和禁忌等信息,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二是不要轻易听信推销人员的随意宣传,滋补品、保健品只有营养保健作用,不能代替药品。
注意保存好购物凭据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保部门或向12315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