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我该如何争取权益?
市民郑女士:我跟我老公2010年领的结婚证,现在有一个孩子两个月大,婚后我俩借钱盖了房。现在我发现他有外遇,叫他分开也不听,还动手打我。我向他提出离婚,他却叫我净身出户。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赵爱宝律师解答:《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您简单的说明,至少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因此不存在您净身出户的问题,您有权利对你们共同的这套房子主张权利,另外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 (记者 李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