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列单位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下列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