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白皮书”出炉
万车事故和死亡率均下降 “不让行”上升为“第一杀手”
■首席记者 金行哲 通讯员 阮国胜 何疆
昨日,市交警大队发布2012年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白皮书”。 数据显示,去年,我市统计上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等4项指标均同时下降,交通安全态势较为平稳,但仍有92人不幸命丧车轮。其中,交通不文明行为“不让行”成为去年夺走鲜活生命的“第一杀手”。
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有多少人失去了亲人,又有多少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在此,本报记者特予以梳理,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能吸取血的教训,告别事故、平安回家。
死亡人数有所下降
据统计,2012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共68855起,同比上升0.08%。其中,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2人、受伤542人、直接经济损失122.5万元,与2011年同比分别下降6.1%、下降5.2%、下降5.9%、下降2.1%。
万车事故率为万分之14.3,万车死亡率为万分之2.7,与2011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8个万分点与下降0.3个万分点。
交警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上升,与我市机动车持续大幅度增加,以及新手驾驶员的激增有直接关系,但大多数为刮擦、追尾等微小事故,基本未发生人员伤亡。这几年,驾驶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及交警部门的高压打击,是我市交通事故中死亡和受伤人数的持续下降的一个主要因素。
56省道死亡人数最多
在2012年度主要道路状况分析中,104国道、瑞枫线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2011年下降,但56省道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却有所上升。
104国道线事故共死亡13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23.5%;56省道事故共死亡14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26.3%;瑞枫线事故共死亡11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2.2%。
交警分析:56省道路宽路畅,不熟悉路段的驾驶员容易产生麻痹心理,从而导致事故频发。同时该路开口多,车流量大,附近村民安全意识低常横穿马路,也是去年事故增长的一个因素。驾驶员及行人对路宽路畅的道路更应谨慎慢行。
“四大杀手”排名有变
在2012年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分析中,事故多发的前四类违法行为依旧是不让行、无证、酒后、超速等4种,总共发生事故200起、死亡42人,分别占事故总次数的40.8%、死亡总人数的45.7%。(详见图一、图二)
酒后、无证和超速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数和死亡人数,比2011年有所下降及持平。但“不让行”造成的事故死亡事故和人数却明显上升。
交警分析:酒驾、无证和超速的违法成本明显上升,且经交警部门的严打后,驾驶员对此类违法明显警觉,提高了意识,但“不让行”发生频率较为普遍,违法成本过低,且证据难易采集,很多人就心存侥幸心理,导致经常出现车不让人的现象。
摩托车事故率较高
在2012年度肇事机动车分析中,小型客车(包括轿车)、摩托车(包括电驱动轻便二轮摩托车)事故比重较大。
小型客车引发的事故199起、死亡45人,占总数的40.6%、48.9%,与2011年同比减少8起,下降3.9%,死亡人数持平。摩托车引发的事故164起、死亡19人,占总数的33.5%、20.7%;同比增加12起、增加4人,上升7.9%、上升26.7%。
其中,摩托车事故中无证驾驶特别突出。据统计,摩托车无证驾驶事故死亡9人、占无证驾驶事故死亡总人数的75%;这9起事故中涉及的电驱动轻便摩托车有6起,占无证驾驶死亡事故数的50%。
交警分析:不少摩托车驾驶员都存在“摩托车不是机动车”的误区,闯红灯、乱调头等违法行为频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电动车普遍存在超标现象,且驾驶员多属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驾驶。
6—10年驾龄者易出事故
在2012年度肇事驾驶员分析中,1年以下、6-10年驾龄驾驶员事故多发。其中,1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事故71起、造成1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4.5%、20.7%;6-10年驾龄共发生事故107起、造成2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1.8%、22.8%。
交警分析:1年以下的新手驾驶员虽然警惕性较高,但技术未曾娴熟,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忙脚乱,易引发事故。6-10年驾龄的驾驶员技术已娴熟,但也正因如此就开始疏忽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常出现违法行为,也就特别容易发生事故。而10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反而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基本都谨慎驾驶,事故发生率也就低。
事故多发生在夜间
在2012年度事故时间分析中,18-20时段事故数多发。按事故发生时段统计,今年发生在18-20时的事故80起、死亡16人,和2011年同时段比减少25起、少8人,下降23.8%、下降33.3%。(详见图三)
交警分析:夜间18-20时段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道路光线较差,稍不注意就可能引发事故。同时,该时段正好是晚宴结束,一些在宴席上饮酒却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者,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行人死亡率最高
在2012年度死亡人员分析中,摩托车驾驶人、行人和老年人死亡数占比重大,其中行人在事故中死亡率最高。
据统计,机动车驾驶人死亡24人、占26.1%,其中涉及摩托车驾驶人有15人,占机动车驾驶人62.5%;乘车者死亡16人、占17.4%;人力三轮车驾驶人死亡13人、占14.1%;行人死亡43人、占46.7%。另外,老年人(60岁以上)死亡26人,占28.3%;中小学生事故死亡1人。
交警分析: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属于弱势群体,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多为横穿马路,非死即伤。老年人死亡率较高的原因则是大多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喜爱穿深色衣服,在夜间横穿马路时极易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