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虞廷恺故居旁“长”新房》后续
文物监察大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 蔡玲玲)上周六,本报刊登了《马屿虞廷恺故居旁“长”新房 市文物馆:未经文物保护行政部门批准,属于擅自建造》一文后,当天早上,市文物馆工作人员协同市文物监察大队赶到现场调查,初步确定该建筑体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是违法行为。
市文物监察大队在第一时间给户主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据了解,目前,户主已经停止非法行为,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据市文物监察大队执法中队队长刘成朗介绍,该建筑体不仅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而且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审批,是户主擅自建造的。目前,该大队已将这一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将拆除违法建筑体。
据悉,市文物监察大队将根据该违法建筑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破坏程度来鉴定,等调查、取证、立案之后,再对其予以警告或者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