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310元
19年里涨了13次
本报讯(记者 陈艳)温州市府办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拔高”,其中我市上调至1310元/月。这是继2011年4月1日之后,我市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我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2008年为850元/月;2010年上涨为980元/月;2011年上涨后,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破千,达1160元/月,一次性上涨180元,上涨幅度超过18.4%,成为近年来最低工资涨幅最大的一年;今年元旦起,调整为1310元/月,上涨150元,增速较上次调整趋缓。
据悉,自1994年起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19年间,我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第13次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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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各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470元/月,提高160元;乐清市、瑞安市1310元/月,提高150元;永嘉县、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1200元/月,提高140元。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三档,调整前为10.7元、9.5元、8.6元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有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工资性补贴,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