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正判决,平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一封千里之外寄来的感谢信
本报讯(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金汝)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戴法官收到一封从贵州省普安县寄来的信。
怎么会有一封千里之外寄来的信?尤其是信纸抬头写着“感谢信”三个大字,更让戴法官满心疑惑。
一直看到落款人的名字“范宗明”(化名),戴法官才恍然大悟。
范宗明是谁,家住贵州的他为什么要给千里之外的瑞安法官寄信?
悲愤父母要为女儿讨说法
范宗明的老家在贵州普安,女儿范玲(化名)一家在瑞安务工。
去年5月17日11时许,22岁的范玲带着儿子,坐上一辆无牌动力客运三轮车。经过塘下镇一处三岔路口时,三轮车与安徽籍小杨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范玲当场死亡,同车另两名乘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三轮车车夫弃车逃离。
经过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小杨与三轮车车夫负有事故同等责任,范玲及另两名乘客没有过错。
货车已经投保交强险与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货车方预交2万元赔偿款后,交警部门将货车放行。
得知三轮车车夫逃离现场,货车方又不愿先予赔偿,深受丧女之痛的老范夫妇不论交警部门如何解释,始终不肯火化女儿的遗体。
在提起民事诉讼后,他们还担心法院处理不公,借口“没有钱”而拒绝火化遗体。他甚至透露,如果瑞安对这个案子处理不公正,可能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解决办法。
就这样,范玲的遗体在殡仪馆保存了5个多月。
法官公正判决解争议
去年10月25日下午,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戴法官是此案的经办法官。
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尤其是合议庭的耐心说明后,老范夫妇就赔偿金额与货车方达成一致,当场表示愿意将女儿的遗体火化。
次日,民一庭庭长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建议民政部门减免遗体冷藏费。同时,经办此案的戴法官等人与交警部门联系,让老范夫妇先领取部分预交赔偿款,作为办理火化的费用。
民政部门不仅同意减免遗体冷藏费,还免除了火化费用,合计减免约1.6万元。10月30日,范玲的遗体火化。
鉴于老范家庭困难,需要抚养外孙,而三轮车车夫已经逃逸,货车方愿意额外经济补偿5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货车方承担60%的责任,合计赔偿老范夫妇26.5万余元。
去年12月13日,市人民法院将保险公司赔付的25万元,通过汇款的方式转递给老范夫妇。
老范寄来信函告诉戴法官:“我已经收到赔偿金了。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公正判决,让我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我就通过这封迟来的信,表达对你们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