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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挂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规设字(2012)2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划条件。

    二、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商务、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肆拾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根据市政府〔2012〕13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要求,参加竞买对象须同时满足:1.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2. 具有丰富的从事家居建材专业市场经营开发经验,已开发经营市场100万平方米以上;3. 需凭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竞买资格初审意见报名。

    五、企业登记注册及要求: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和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由原公司全额出资且独立核算的法人新公司,且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全额出资的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竞得人携带全额出资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有关材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出让起始(起叫)地价、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16:00。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交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七、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竞得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2014 年10月21日)开工,开工后三年内(2017年10月21日)竣工。

    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实际进场施工为准,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不得分期建设。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应向出让人书面申报,对不执行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和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出让人并有权限制其参加瑞安市土地招拍挂活动。

    非因受让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提前30日主动向出让人提出延期开工或竣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开工、竣工及有关经济指标的履约方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八、产权登记及其他要求:1. 该项目允许部分建筑分割销售,在工程结顶后可出售、转让本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的35%,开业投运2年后可再出售、转让本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的15%,可出售、转让面积合计不得超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的50%。出售、转让产权之前需经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2. 土地使用权在建安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方可抵押,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的150%。3. 其他要求应按竞得人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执行;参加竞买人在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前必须先全面接受协议所要求竞得人做到的事项。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出让

面积

用地

功能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建筑

高度

建筑面积
江南新区站前区F-04-01、F-04-02、F-02-06地块2013XG006号次纬三路以东、支经八路以南56省道以北102977㎡90022㎡(其中F-02-06地块48025㎡,F-04-01地块41997㎡)商服用地(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商务、其他商服)≤2.3(且>1.5)≤55%≥10%公园及防护绿地6487.19㎡不计入绿地率≤100m地上总建筑面积≤207055㎡ (其中F-02-06地块110460㎡,F-04-01地块96595㎡,各地块可统筹),专业市场规模不得少于总建筑规模的70%

地块号出让面积(平方米)起始(起叫)地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2013XG006号90022108032161
    竞得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出让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并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九、地价款缴纳及要求:竞得人分两期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须于成交后一个月内(2013年4月21日)前缴纳该地块出让地价款总额的50%,第二期须于成交后六个月内(2013年9月21日)前缴清该地块其余50%地价款。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全额缴纳最后一期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缴清全部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须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违约金数额大于定金数额的,定金数额折抵等额违约金),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合同解除后,出让方有权对本宗地重新组织出让,如重新出让成交价款低于本合同出让价款的,差额作为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赔偿。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属于惩罚性违约金,受让人因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不影响出让人再向受让人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地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规划建设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由竞得人向地税部门交纳。

    十、交付土地: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和有关违约金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在办理交付土地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

    现场踏勘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967779798。

    十一、竞买申请: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26日16:00前向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联系人:葛女士,联系电话0577-66850118,13705788309,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格申请;申请人应于2013年3月19日16:00前凭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时应携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十二、挂牌时间与地点: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21日16:00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十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13年2月26日 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

    账号:192451010400102831030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网址:www.raztb.com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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