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牛仔骨竟不让带走骨头》后续
消费者付了钱就可以带走这块骨头
网友@路客-Luker 和朋友去位于市区的嘉华大酒店用餐,结账时要求将吃剩的牛仔骨打包带走喂狗,但被服务员拒绝,拒绝的理由是“骨头要回收”(相关报道详见昨日本报第6版《吃完牛仔骨竟不让带走骨头》)。该报道引起了许多市民和网友的热议。
@陈小胖要努力 猜测:“难道是回收了炖骨头汤再卖给人家?”@带皮三层肉 则认为:“这应该是回收利用,因为整条的牛肋骨价格高。”@Richel可可 评论:“回收后,把猪肉用食用胶粘上去再做骨头汤,这种情况我在某自助火锅餐厅遇到过,他们的骨头汤锅底就是这么来的。”网友@反叛2010 则质疑这是否真的是牛仔骨。另外,还有网友报料,很多店将骨头回收做骨粉,“如果喂鸡鸭还好,但要是做成骨粉钙粉胶囊那简直太恶心。”
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工作人员。她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这方面投诉,但是网友已经付了钱,如果店家拒绝打包,可以拨打12315投诉。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成飞表示,既然网友已经付了钱,购买下来了,从法律意义上,就可以带走。 (见习记者 钱枫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