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屋没有登记就被卖
是否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市民周先生:继承的房屋没有登记,后来卖掉该房子,请问该买卖行为是否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成飞解答:《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同时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的房屋必须先登记,才能处分,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该买卖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记者 林长凯 整理)